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年产15万吨聚氨酯高分子弹性体及其配套项目
建设单位:华鑫新材料科技(德州)有限公司
项目总投资:8亿元
建设地点:平原县化工园区北二环路东首北侧,占地属于工业用地,所在区域符合平原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,交通方便,地理位置优越。
建设性质:新建
项目内容:项目占地面积134406.7平方米,建筑面积146760平方米,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6240平方米,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6400平方米(含检测中心与研发中心),仓库建筑面积58920平方米,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。总投资80000万元,建成后可年产15万吨聚氨酯高分子弹性体,2000万双超临界高物性鞋底。主要设备包括聚酯多元醇不锈钢反应釜、聚氨酯多元醇不锈钢反应釜、DCS全自动控制系统、全自动包装线、螺杆空压机、制氮机、真空机组、导热油锅炉、气象色谱仪、水分测定仪、博力飞粘度计、冷却水塔、各类检测设备、TPU流水线、烘箱、粉碎机、螺杆造粒机、圆盘射出机、发泡罐、保压罐、去皮机、成型机、储罐等约162台(套)设备。
二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华鑫新材料科技(德州)有限公司
联系人:生伟
联系方式:18630711960
三、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联系方式
编制单位名称:德州双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李工
联系方式:18315912860
电子邮箱:dzshuanglanhuanbao@163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在当前页面下方,点击附件1下载获取。
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(注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)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十个工作日内,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提交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,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。您在提交意见时,请注明提交日期、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,以便根据需要反馈,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(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
附件1:公众意见表